各县(市、区)联防联控办,市级各部门、单位:
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办公室《关于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码管理便利人员出行使用的通知》(陕肺炎办函〔2020〕72号)要求,需优化整合国内各类疫情防控码,现就我市全面启用“陕西健康码”,停止使用“延安健康码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“陕西健康码”个人用户申领使用工作
各县(市、区)联防联控办要按照《陕西健康码个人用户申领使用说明》(附件1),在疫情防控各个环节引导来延、在延、返延人员领取并使用“陕西健康码”,其中境外人员仍继续按《关于推广使用“防疫健康信息码 ”入境人员版的通知》(延联防联控办函〔2020〕70)要求执行。
二、组织“陕西健康码”场所机构用户申领使用工作
各县(市、区)联防联控办,市级各部门、单位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,按照《陕西健康码场所机构用户申领使用说明》(附件2)要求,组织做好本辖区(本行业)内各场所机构领取、使用“陕西省场所码”,将“场所码”图片打印张贴于显著位置,并严格要求出入人员扫码登记。
“两站一场”等重点场所申领“场所码”需具备旅客登记行程功能,该类“场所码”需省上专门设置,请各县(市、区)联防联控办指导辖区火车站、汽车站、飞机场及时申领“场所码”并将“场所码”图片统一收集汇总后报市联防联控办,由市联防联控办报省应对疫情办进行设置。
三、实行“健康码”互认机制
凡来延人员持入境人员码、国家“健康码”、陕西健康码、外省健康码并显示“无异常”或“绿码”信息可正常通行。
四、启用时间
个人用户12月1日起启用,场所机构用户12月5日起启用。联系人:蔡珂珂 电话:0911—7090879
附件:1. 陕西健康码个人用户申领使用说明
2. 陕西健康码场所机构用户申领使用说明
延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11月25日
附件:关于全面启用“陕西健康码”有关工作的通知(延联防联控办发〔2020〕77